
公告日期:2022-04-22
公告编号:2022-022
证券代码:832575 证券简称:云迅通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深圳市云迅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深圳市云迅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深圳市云迅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及募集资金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证券(包括但不限于普通
股、 优先股、公司债等)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
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四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方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占用或者挪用
募集资金,不得利用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公告编号:2022-022
第五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
的,亦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募集资金存储
第六条 公司应在依法具有资质的商业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
称“专户”),用于募集资金的存放和收付。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专户集中管理,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
第七条 发行人应当在认购结束后,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要求的格式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若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分别设置独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第八条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第三章 募集资金使用
第九条 公司在验资完成且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后可以使用募
集资金;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在新增股票完成登记前不得使用募集资金:
(一)公司未在规定期限或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最近一期定期报告;
(二)最近 12 个月内,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行政处罚,被全国股转系统采取书面形式自律监管措施、 纪律处分,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因违法行为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等;
(三)全国股转系统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用于主营业务及相关业务领域,暂时闲置的募集
资金可以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公司募集资金不得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债权投资或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营业务的公司,不得用于股票及其他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得通过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方式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十一条 发行人应当按照定向发行说明书中披露的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
金;变更资金用途的,应当经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及时披露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公告。
公告编号:2022-022
第十二条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定向发行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
的,可……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