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0-24
公告编号:2024-077
证券代码:832586 证券简称:圣兆药物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浙江圣兆药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浙江圣兆药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圣兆药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浙江圣兆药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一)基本情况
因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加入拟变更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拟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机构。经与原审计机构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友好协商,决定不再聘请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
(二)对上述事项的独立意见
(1)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要求。
(2)本次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决议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据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4-077
二、《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查,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我们认为: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募集资金正常使用计划的前提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确保资金安全性情况下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对该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进行股份回购的议案》
经审查,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产生重大影响。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对该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圣兆药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芳、陈晚云、钱晨、徐星东
2024 年 10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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