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8-23
界首市天鸿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
(修订稿)
住所:界首市工业园区胜利路 3 号
主办券商
长江承销保荐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98 号 28 层)
2023 年 8 月 23 日
声明
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定向发行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定向发行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中国证监会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目录
一、 基本信息 ...... 5
二、 发行计划 ...... 15
三、 非现金资产认购情况/募集资金用于购买资产的情况 ...... 25
四、 本次定向发行对申请人的影响 ...... 26
五、 其他重要事项(如有) ...... 29
六、 本次发行相关协议的内容摘要 ...... 30
七、 中介机构信息 ...... 32
八、 有关声明 ...... 34
九、 备查文件 ...... 39
释义
在本定向发行说明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目 释义
公司、本公司、天鸿新材、发行人 指 界首市天鸿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股票发行、本次发行 指 界首市天鸿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定向发行
股东大会 指 界首市天鸿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
会
董事会 指 界首市天鸿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界首市天鸿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高级管理人员 指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
事会秘书
全国股转公司、股转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
司
全国股转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认购对象/认购人 指 参与公司本次股票发行,拟认购本次发
行股票的投资者
本次股票发行认购对象与公司签订的
认购协议/本协议 指 《界首市天鸿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认购协议》
本说明书 指 界首市天鸿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
股权登记日 指 公司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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