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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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借款基本情况
界首市天鸿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科创贷”)人民
币1000万元,期限12个月。拟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胡伟先生及配偶提
供无偿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额度、期限、利率以最终与银行签署的协议
为准。
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阜阳分行申请专精特新“小巨人”信用贷款总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期限12个月。具体额度、期限、利率以最终与银行
签署的协议为准。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9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拟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一百一十二条挂牌公司与关联方进行
下列交易时,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五)公司单方面
获利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议
案表决结果: 赞成 5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 0 票。本议案无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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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贷款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贷款是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界首市天鸿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界首市天鸿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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