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18
公告编号:2024-010
证券代码:832601 证券简称:天鸿新材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界首市天鸿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界首市天鸿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3年8月2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界首市天鸿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本次拟发行股票不超过3,392,200股(含3,392,2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7917元,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0,000,000.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和购买锂电池隔膜生产装置。
全国股转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同意界首市天鸿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函》(股转函[2023]2650号)。公司本次实际发行股票数量为3,392,200股,每股认购单价为人民币11.7917元,合计认购金额为人民币40,000,000.00元。根据2023年10月25日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永证验字(2023)第210027号验资报告,本次定向发行增加注册资本3,392,200元,由原注册资本30,530,000元增加至33,922,200元。
截至2024年2月29日,募集资金余额为9,009,352.08元(其中900万元为购买广东宝路盛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的锂电池隔膜生产装置款,9,352.08元为银行结息)。因公司锂电池隔膜生产流程优化,锂电池隔膜生产装置需做相应的技改,故剩余900万元锂电池隔膜生产装置款暂不支付。为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9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满或锂电池隔膜生产装置需要付款时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告编号:2024-010
二、 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900万元,使用期限为12个月,具体用途为支付供应商货款及日常经营支出,与主营业务相关,未用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禁止的用途,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正常进行。
三、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票0票。
四、 备查文件
《界首市天鸿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界首市天鸿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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