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公告编号:2024-016
证券代码:832601 证券简称:天鸿新材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界首市天鸿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界首市天鸿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3年8月2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界首市天鸿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本次拟发行股票不超过3,392,200股(含3,392,2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7917元,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0,000,000.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和购买锂电池隔膜生产装置。
全国股转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同意界首市天鸿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函》(股转函[2023]2650号)。公司本次实际发行股票数量为3,392,200股,每股认购单价为人民币11.7917元,合计认购金额为人民币40,000,000.00元。根据2023年10月25日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永证验字(2023)第210027号验资报告,本次定向发行增加注册资本3,392,200元,由原注册资本30,530,000元增加至33,922,200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9,009,352.08元(其中900万元为购买广东宝路盛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的锂电池隔膜生产装置款,9,352.08元为银行结息)。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2023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界首市天鸿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7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
公告编号:2024-016
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33)。
公司分别于2023年7月18日和2023年8月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在安徽界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为本次股票发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为20000260330866600000031,并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安徽界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按已有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严格按照股票定向发行情况报告书规定的用途使用。
三、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余额转出的情形。
一、募集资金总额 40,000,000.00
加:利息净收入(扣除银行 8,525.78
手续费等)
小计 40,008,525.78
二、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 30,999,173.70
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其中: 2023 年度实际使用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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