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12
公告编号:2024-024
证券代码:832601 证券简称:天鸿新材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界首市天鸿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7 月 1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胡伟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3,922,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7 人,列席 7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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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列席会议;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
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及经营发展的需要,经审慎研究决定,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拟于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如终止挂牌决议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申请股票自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的两个交易日内复牌。
公司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股票挂牌相关事项后一个月内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终止挂牌申请,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批准的时间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3,922,2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顺利完成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的相关事宜,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全权办理相关事宜,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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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终止挂牌所需申请文件的准备工作;
(2)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终止挂牌的申请文件;
(3)批准、签署、修改、提交、执行与本次终止挂牌相关的文件;
(4)在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审批通过后,办理公司股票的登记、托管等变更事宜;
(5)办理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的一切事宜。
以上授权事项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相关事项办理完成止。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3,922,2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界首市天鸿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界首市天鸿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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