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9-29
公告编号:2021-014
证券代码:832605 证券简称:江苏腾达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江苏腾达缸泵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
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江苏腾达缸泵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1 年 9 月 28 日
生效日期:2021 年 9 月 9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江苏证监局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出具警示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江苏腾达缸泵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住所地:
扬州市江都区真武镇滨东村(工业园区)2-3 幢。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截止 2021 年 4 月 30 日,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违反了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1-014
(一)涉嫌违规事实:
截止 2021 年 4 月 30 日,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违反了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江苏证监局对公司采取出示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处罚未涉及财务罚款,未对公司财务产生不利影响。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及相关人员将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规范运作意识,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五、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1]110号。
江苏腾达缸泵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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