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30
報 告 書
REPORT
河南省日立信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
审 核 报 告
中天运[2020]普字第 90024 号
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JONTE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JONTE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河南省日立信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
审核报告
审计单位: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电话:010-88395676
传真电话:010-88395200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JONTE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报 告 书
R E P O R T
目 录
一、审核报告
二、专项说明
三、报告附件
1、事务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2、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3、事务所证券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4、签字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JONTE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关于河南省日立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中天运[2020]普字第 90024 号
河南省日立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河南省日立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立信公司”或“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19 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一)管理层的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编制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是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上述说明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审计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上述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审计证据做出职业判断。
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结论
我们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19 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如实反映了公司2019 年度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情况。公司对相关会计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
本审核报告仅供河南省日立信股份有限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报送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河南省日立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河南省日立信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进行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此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财务报表不具有广泛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相关年度盈亏性质发现改变。现将前期差错更正事项说明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及原因
1、前期存在应收、应付等科目入错账、多科目挂账的情况,导致往来科目余额及账龄披露不准确,本次对错账、多科目挂账情况进行了对冲、并户等调整,对往来科目账龄重新分析并对坏账准备金额进行了修正。
2、长期待摊费用、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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