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7-15
证券代码:832606 证券简称:日立信 主办券商:宏信证券
河南省日立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7 月 31 日 9:3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2606 日立信 2020 年 7 月 27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郑州市高新区玉兰街 101 号日立信工业园 3 号楼 2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河南省日立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长期战略发展需要以及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保障公司经营的持续发展,公司拟向包括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红土创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原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在内的 3 家机构发行股票。本次定向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发行价格为 10 元/股,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5,000,000 股,预计募集资金不超过 50,000,000 元。
本次发行对象及其合伙人与公司、公司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股票发行对现有股东无优先认购安排。
请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0 年第二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告编号为 2020-051。
(二)审议《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定向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指南》之规定,公司定向发行股票时,发行人应当与认购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定向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公司拟就本次股票定向发行事宜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关于河南省日立信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该协议在本次定向发行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取得全国股转公司关于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无异议函后生
效。
(三)审议《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请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为 2020-052。
(四)审议《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发布〈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通知》的规定,公司将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储存、管理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募集资金,并将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五)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高效完成公司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工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有关本次股票发行的相关事宜,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制定和实施本次股票发行的具体方案,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本次发行申请材料;
(2)本次股票发行工作需向上级主管部门递交所有材料的准备、报审;
(3)本次股票发行工作上级主管部门所有批复文件手续的办理;
(4) 根据本次股票发行的实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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