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7-28
公告编号:2020-055
证券代码:832606 证券简称:日立信 主办券商:宏信证券
河南省日立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合同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河南省日立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为推进郑州高新区智能仪器仪表工业园—4 号厂房,5 号综合科研实验中心项目工程的建设,公司拟与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六局”)签订《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9,800 万。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1030636028
注册资金:427794.64643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爱民
住所:天津市河东区八纬路 219 号
成立日期:1987 年 04 月 27 日
经营范围:承接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机电各类别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承担钢结构、桥梁、公路路基、公路路面、隧道、地基基础、环保、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的施工;建筑
公告编号:2020-055
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工程设计;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房屋租赁、建筑材料销售;钢结构加工、制作;施工咨询管理服务;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混凝土预制构件及制品的制作、销售及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与中建六局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涉及关联交易的情形。
二、 合同的主要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公司与中建六局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工程名称:郑州高新区智能仪器仪表工业园——4 号厂房,5 号综合科研实验中心项目 EPC 总承包。
工程地点: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玉兰街 101 号。
工程规模:项目总建筑总面积 38391.8 ㎡,其中 4#厂房建筑面积 19236.27
㎡;5#综合科研实验中心建筑面积 8345.00 ㎡;地下车库建筑面积 10149.28 ㎡;机动车停车棚及坡道 661.45 ㎡。
工程承包范围:郑州高新区智能仪器仪表工业园—4 号厂房,5 号综合科研实验中心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缺陷责任期修复等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规定红
公告编号:2020-055
线范围内及相关配套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审查)、以及项目施工总承包(包含场地平整、土方工程、基坑支护、降水工程、桩基工程、主体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电梯设备购置及安装、安防智能化系统、消防工程、厂区道路、景观绿化、污雨水工程、供水工程、燃气工程、变配电工程、工程检测及监测等达到交付标准涉及的所有工程),以及项目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的所有工程。
工程竣工日期:以开工令日期为准按施工工期总日历天数相应顺延,总工期为 450 日历天。
合同金额:98,000,000.00 元,最终以竣工结算金额为准。
三、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投资建设郑州高新区智能仪器仪表工业园—4 号厂房,5 号综合科研实验中心项目工程,可为公司未来持续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及生产保障,符合公司自身发展战略,对公司长远发展具有积极意义。该建设施工合同的签订及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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