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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4-16
山东安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1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山东滨州市黄河12路48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韩秀云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8,073,6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15%。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8,073,63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8,073,63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8,073,63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议案
1.议案内容:
《2018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8,073,63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支持公司发展,公司拟定2018年度不分配利润,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8,073,63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继续聘用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8,073,63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山东国曜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海波、程漠伟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山东安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会的法律意见书》
山东安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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