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6-29
华龙证券
关于辽宁天禹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相关风险及股票
将被实施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华龙证券作为辽宁天禹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定期报告事前审核,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
序号 风险事项类别 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1 其他与定期报告相关风险事项 是
2 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资本的三分之一 是
3 公司存在已到期尚未偿还的银行借款 是
4 其他与定期报告相关风险事项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由于审计范围受限以及无法对财务报表按照持续经营假设编制的恰当
性做出判断,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
对天禹星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 XYZH/2021XAAA40513 号无法表示意见
的审计报告。
2、根据天禹星 2020 年年度报告,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分配
利润累计金额-122,227,507.37 元,公司实收资本为 41,200,000 元,公司未弥 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的三分之一。
3、根据天禹星 2020 年年度报告,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到期
尚未偿还的银行借款本息合计 6,637,950.82 元,约占 2020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4、挂牌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风险警示: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业务规则(试行)》4.2.8 之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股票转让 实行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加注标识并公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对天禹星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
XYZH/2021XAAA40513 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被实行风险 警示。
二、 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被实 施风险警示。
2、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公司董事会审议了上 述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存在逾期尚未偿还的银行借款;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于对天禹星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 XYZH/2021XAAA40513
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0 年发生净亏损 17,360,350.75 元,净
营运资本为-20,636,807.24 元,资产负债率 93.51%;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已到期尚未偿还的银行借款本息合计 6,637,950.82 元。上述迹象表明天 禹星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4、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4.2.8 之规定,
由于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被实施 风险警示。
三、 主办券商提示
2021 年 6 月 28 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XYZH/2021XAAA40513)。主办券商已提示公司注意经 营风险,及时督促公司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对风险事项进行审议,并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后续,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督促公司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规范公司治理、合法合规经营。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一)辽宁天禹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
(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华龙证券
2021 年 6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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