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7-29
公告编号:2022-048
证券代码:832608 证券简称:摘牌天禹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辽宁天禹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摘牌整理期结束暨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终止挂牌情况
辽宁天禹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0 日收
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出具的《关于终止辽宁天禹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22〕365号),全国股转系统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系统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系统提交复核申请。
二、摘牌整理期相关情况及风险提示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
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2 年 7 月 18 日起
复牌,并于 2022 年 8 月 1 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全国股转系统对公司股
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天禹”;证券代码不变,仍为“832608”;交易方式为“集合竞价交易”。
摘牌整理期间,公司于每个交易日前 1 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公司股票进入摘牌
整理期交易并将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公告。2022 年 7 月 29 日为摘牌整理期的
最后一个交易日,整理期结束后,公司股票将于 2022 年 8 月 1 日终止挂牌。
根据《关于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制度的指导意见》、《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规定,如股票终止挂牌时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应当进入全国股转公司设立的专区转让,并履行非上市公众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义务。如未进入专区但后续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应遵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
公告编号:2022-048
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履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有关义务;如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累计超过 200 人,或者股东超过 200 人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应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公司后续的股票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三、公司和主办券商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公司联系人:张先生,电话:024-86202079
券商联系人:黄女士,电话:010-68080668
辽宁天禹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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