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5
证券代码:832614 证券简称:旺大集团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东旺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4 年 4 月 24 日第四届第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旺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
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以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广东旺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总部、控股子公司以及公司能够对
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
记、管理工作,董事会应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备案的主要负责人。董事会
秘书为内幕信息管理具体工作负责人,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协助董事长处理涉及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相关事宜。公司监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职能部门、子公司都
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证券,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本人、亲属或他人谋利。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其范围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
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尚未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上正式公开披露。
第六条 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
(二)公司生产经营外部环境或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三)公司的重大投资和重大资产购置及重大对外合作事项;
(四)公司拟签订的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
重要影响的重大合同;
(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六)公司拟披露的定期报告及相关核心财务数据;
(七)公司的董事、1/3 以上监事或者总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总
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
(九)拟报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股票增发计划;
(十)公司股东权益、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
(十一)拟报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融资预案;
(十二)拟报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
(十三)拟报公司董事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草案;
(十四)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立案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
重大行政处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或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
(十五)《证券法》、《披露规则》、《治理规则》和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
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范围
第七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任何在公司内幕信息公开前,能够直接或
者间接接触或者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
第八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由于所任公司职务或因与公司业务往来可以获取公司内幕信息
的人员,包括参与本次重大事项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合同订立等阶段及报告、传递、编制、决议、披露等环节的相关人员;
(四)公司收购人或者重大资产交易方及其控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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