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5
公告编号:2024-008
证券代码:832627 证券简称:锦达保税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锦达保税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 年 2 月 26 日召
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锦达保税仓储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公司定向发行股票 2,80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
币 5.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000,000.00 元。
2023 年 3 月 23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同意
江苏锦达保税仓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函》(股转函[2023]581 号)。
2023 年 4 月 4 日,本次募集资金 14,000,000.00 元全部出资到位,公司在全国
股转系统网站平台披露了《股票定向发行认购提前结束暨认购结果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3)。2023 年 4 月 12 日,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
资报告》(苏亚金验[2023]第 001 号),对上述增资事项进行了验证。
2023 年 4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江苏锦达保税仓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
新增股份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公告》,本次定向发行新增股份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投资 者的利益及募集资金的安全,公司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 行专户存储管理,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保证专款专用。
公告编号:2024-008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 年 2 月 26 日召
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2023 年 3 月 15 日,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
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 2023 年度股票发行募集的资金存放于在南京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连 云 港 连 云 支 行 设 立 的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 专 户 账 号 :
1409270000000144),并连同主办券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连云港连云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 管协议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 异。
三、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存在募集资金余额转出的情形。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该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一、募集资金总额 14,000,000.00
加:利息收入 4,953.93
二、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14,004,953.93
实际使用总额 14,004,754.14
其中:支付铁路包干运费 12,009,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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