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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3-28 16:17:42 股吧网页版
诺之股份:购买资产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3-28


证券代码:832630 证券简称:诺之股份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浙江诺之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为了进一步开拓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跨领域业务,为公司未来发展获取更多收益,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宁诺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诺晟”)拟以 23,574,648.00 元的价格购买辽宁海通新能源低碳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持有的嘉兴康晶半导体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有限合伙”)2.6667%的财产份额。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相关规定:
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海宁诺晟以出资金额为 23,574,648.00 元对有限合伙进行股权认购2.6667%,不会对有限合伙形成控股。

公司 2020 年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196,553,229.75 元,合并
财务报表期末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57,376,280.79 元,本次拟购买股权资产成交金额为 23,574,648.00 元,占公司 2020 年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11.99%,占公司 2020 年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期末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 41.09%。

除本次交易外,公司未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公司本次交易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的有关规定,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 2022 年 3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全资子公司购买嘉兴康晶半导体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权的议
案》,该议案表决董事 5 名,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根据
《浙江诺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购买资产事项批准权限未达到公司股东大会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
会登记的私募基金,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辽宁海通新能源低碳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住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 106 号(812 室)

注册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 106 号(812 室)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程相霆

实际控制人: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许可经营项目: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一般经营项目:股权投资管理,创业投资
管理,股权投资,与股权投资相关的债权投资,实业投资、创业投资,参与
设立股权投资企业、创业投资企业,投资咨询。

注册资本:100000 万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合伙企业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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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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