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15
公告编号:2024-018
证券代码:832630 证券简称:诺之股份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浙江诺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1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7 月 28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陆明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披露的《浙江诺之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4-01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充审议全资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
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全资子公司海宁诺之皮草时装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市支行以抵押形式借款 500 万元,关联方吴思敏以房地产抵押为公司提供最高额
为 900 万元的抵押担保,为自 2024 年 1 月 29 日到 2029 年 1 月 28 日期间签订的
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一百零五条第五款的规定: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故本议案的相关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浙江诺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进行修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4-018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诺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浙江诺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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