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1-20
公告编号:2024-023
证券代码:832645 证券简称:高德信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深圳市高德信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收到日期:2024 年 11 月 18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10 月 17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深圳监管局)
措施类别:行政处罚(事先告知类别)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深圳市高德信通信股份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有限公司
黄永权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总经理
黄志贤 董监高 时任董事长
黄永翔 董监高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
袁立雄 董监高 时任董事、副总经理
杨光冉 董监高 时任财务总监
公告编号:2024-023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经查明,高德信涉嫌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高德信通过深圳市圳通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市昊铭阳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
司等 7 家公司虚构 2018 年至 2021 年商企互联网接入、数字电路服务业务收
入;通过伪造用户数据虚增 2018 年至 2021 年家庭宽带业务收入。2018 年至
2021 年虚增营业收入合计分别为 6007.36 万元、12386.59 万元、13766.04 万
元、12950.53 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38.11%、59.77%、75.26%、
63.27%。高德信披露的 2018 年至 2021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21 年 11 月 9 日,高德信公开披露《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说明书(申报稿)》、最近三年一期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申报稿)等文件,
所涉报告期为 2018 年至 2021 年 6 月,后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两轮审核问询后更
新了 2021 年年度报告财务数据。2022 年 4 月 1 日,高德信向北京证券交易所
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材料。因上述公开发行文件引用了 2018 年至 2021 年年度报
告中存在虚假记载的财务数据,导致存在重大虚假内容的情形。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综合上述事项,根据《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 款,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二款、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款等条款, 拟对公司处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合计处以 1000 万元罚款,拟对黄永权等 5 名高管给予警告并合计处以 2270 万元罚款;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一条 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 185 号)第三条第一项、第七条第一款 规定,拟对黄永权采取 5 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4-023
本次《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处罚事项将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处罚事项一旦决定执行,将对公司现金流 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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