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3
公告编号:2025-001
证券代码:832645 证券简称:高德信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深圳市高德信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深圳市高德信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口头警示的送达通知》
收到日期:2025 年 1 月 2 日
生效日期:2025 年 1 月 2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公司管理一部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口头警示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深圳市高德信通信股份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有限公司
黄志贤 董监高 董事长
黄永翔 董监高 董事会秘书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未能及时披露信息,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5-001
(一)违法违规事实:
2024 年 11 月 20 日,公司公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监局《行
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公司涉嫌存在年度报告虚假记载、申请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文件存在重大虚假内容的情形。公司未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当日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公告》,后于 12 月 25 日补充披露。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八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董事长黄志贤、董事会秘书黄永翔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对公司、黄志贤、黄永翔采取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告编号:2025-001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诚恳接受此次口头警示并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公司将督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加强对《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的学习,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公平,并规范公司治理、诚实守信、规范运作,杜绝上述问题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深圳市高德信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口头警示的送达通知》
深圳市高德信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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