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8-20
公告编号:2021-002
证券代码:832650 证券简称:奔腾集团 主办券商:大通证券
奔腾科技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提出复核申请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1 年 8 月 13 日,奔腾科技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下发的《关于终止奔腾科技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21]986 号),全国股转公司决定
终止公司股票挂牌。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发布的《关于公司
收到股票终止挂牌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项的规定,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如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8 月 30 日起复牌,并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
间,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腾集”。
截止本公告发布日,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
公告编号:2021-002
复核申请。
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则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张小敏
联系方式:0476-8863151
主办券商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陈宏锦
联系方式:0411-39057035
奔腾科技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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