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22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威海市天罡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威海市天罡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罡股份”或“公司”)向不特定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对天罡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意威
海市天罡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10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
申请。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和网上向开通北交所
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股票 10,650,000 股,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2.88 元,募集
资金总额人民币 137,172,0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15,909,743.49
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21,262,256.51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6
月 14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3)第 110C000278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北京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威海市天罡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分别
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在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基础上,因需明确募集资金用途,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及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存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序 募集资金用途 实施 募集资金计划投 累计投入募 投入进度
号 主体 资总额(调整后) 集资金金额 (%)
1 物联网超声仪表智能生产线项 公司 91,262,256.51 10,442,793.45 11.44%
目
2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公司 15,000,000.00 6,447,518.02 42.98%
3 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 15,000,000.00 15,000,000.00 100.00%
合 - - 121,262,256.51 31,890,311.47 26.30%
计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账号 金额(元)
威海市天罡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高新
仪表股份有 支行 206548756597 8579350.30
限公司
威海市天罡
仪表股份有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 376910100100511719 17684338.06
限公司
威海市天罡
仪表股份有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 376910100200329902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