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1-12
公告编号:2023-002
证券代码:832653 证券简称:金点物联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北京长城金点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力迈金科科技有限公司收到口头警告的公
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长城金点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披露了《关于公司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口头警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经审核发现,需对该公告披露的部分内容进行更正,具体情况如下:
一、 更正内容
(一)标题部分需修改内容
更正前:
关于公司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口头警告的公告
关于北京力迈金科科技有限公司收到口头警告的公告
更正后:
关于公司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口头警示的公告
关于北京力迈金科科技有限公司收到口头警示的公告
(二) “基本情况”里需更正内容
更正前:
相关文书的全称: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北京力迈金科科技有限公司采取口头警告的送达通知》(公司一部监管〔2023〕021 号)
公告编号:2023-002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口头警告
更正后:
相关文书的全称: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北京力迈金科科技有限公司采取口头警示的送达通知》(公司一部监管〔2023〕021 号)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口头警告
(三)“主要内容”里需更正内容
更正前:
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我公司了解到全国股转公司认定公司股东北京力迈金科科技有限公司代他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并对其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口头警告)。
更正后:
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我公司了解到全国股转公司认定公司股东北京力迈金科科技有限公司代他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并对其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口头警示)。
(四)“备查文件目录”里需更正内容
更正前:
《关于对北京力迈金科科技有限公司采取口头警告的送达通知》(公司一部监管〔2023〕021 号)
更正后:
《关于对北京力迈金科科技有限公司采取口头警示的送达通知》(公司一部监管〔2023〕021 号)
二、其他说明 、其他说明
公告编号:2023-002
除上述更正内容之外,原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对此司向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北京长城金点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0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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