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10
公告编号:2024-059
证券代码:832655 证券简称:中奥体育 主办券商:爱建证券
中奥体育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资产的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中奥体育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8 日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购买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由于该公告存在错漏,本公司现予以更正。
更正前:
一、交易概况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
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本次交易价格为 0 元,未达到上述规定中关于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更正后:
一、交易概况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截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标的公司注册资本 100 万元,尚未实缴,本次收购
标的公司 49%的股权,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期末总资产为
169,094,018.99 元,净资产为 134,628,310.03 元,因本次成交金额为 0 元,参
考本次收购标的公司股份认缴金额490,000.00元,占本公司资产总额的0.29%,占本公司资产净额的 0.36%,均未达到上述规定中关于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更正后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www.neeq.com.cn)。除上述更正内容之外,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我们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中奥体育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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