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1-03-11 15:37:18 股吧网页版
竹林松大: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3-11



公告编号:2021-010

证券代码:832667 证券简称:竹林松大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竹林松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3 月 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竹林松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咏辉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6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0,04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08%。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出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未列席会议。

公告编号:2021-01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向银行申请续贷暨关联担保及资产质押和抵押的议案》1.议案内容:

(1)竹林松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郑州田园路支行的 2000 万元贷款将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到期,现拟申请

续贷,此次贷款以控股股东张咏辉持有的公司 2000 万股(其中非限售股份 191万股,限售股份 1809 万股)股份作质押担保,股东张咏辉、李海莲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由河南竹林松大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内容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银行实际签署的合同内容为准。

(2)公司在河南巩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关支行的 500 万元贷款将

于 2021 年 3 月 19 日到期,现拟申请续贷,此次续贷由河南省恒昌建材科技有限

公司提供担保,并以公司在巩义市公安局的应收账款作质押担保,公司股东张咏辉、李海莲提供担保责任,具体内容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以与银行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3)公司在河南巩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关支行的 770 万元和 300

万元贷款将于 2021 年 3 月 6 日、2021 年 6 月 18 日到期,现拟申请续贷,此次

续贷的贷款均由郑州竹林松大耐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并以公司在巩义市公安局的应收账款作质押担保,股东张咏辉、李海莲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内容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以与银行签署的合同为准。

(4)公司在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龙城支行的 3000 万元贷款将于 2021 年

4 月 7 日到期。现拟申请续贷,此次续贷的贷款由公司名下位于河南省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九大街东,经南七路北的不动产(产权号:豫(2017)郑州市不动产权第 0001854 号)作抵押担保,另以实际控制人李海莲 1800 万股,占公

司总股本 36%,(其中限售股份 1350 万股,非限售股份 450 万股)的竹林松大股

份作质押担保,并由河南竹林松大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该笔贷款的具体内容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2月2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 披露的《竹林松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向银行申请续贷暨关联担保及资产质押和抵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公告编号:2021-01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3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

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张咏辉、……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