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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2-09 17:29:24 股吧网页版
中香农科: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2-09


证券代码:832673 证券简称:中香农科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湖北中香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四十条 第四十条

…… ……

(十五)审议下列公司对外提供财 (十五)审议下列公司对外提供财
务资助事项: 务资助事项:

1、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的资产负 1、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的资产负
债率超过 70%; 债率超过 70%;

2、单次财务资助金额或者连续十 2、单次财务资助金额或者连续十
二个月内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超过 二个月内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超过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3、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或 3、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或
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对外财务资助款项逾期未收回的, 对外财务资助款项逾期未收回的,
公司不得对同一对象继续提供财务资 公司不得对同一对象继续提供财务资
助或者追加财务资助。 助或者追加财务资助。

本条所称“提供财务资助”,是指 本条所称“提供财务资助”,是指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无偿对外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公司进行 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公司进行提供财务资助时,应当以发生额作为计 提供财务资助时,应当以发生额作为计
算标准。 算标准,按照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
资助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 原则,适用本条第(十四)项。

股子公司不适用本条的规定。 资助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
公司不得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股子公司不适用本条的规定。
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滚动发生委托的企业等关联方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 理财的,以该期间最高余额为成交额,
(十六)审议批准以下关联交易事 适用本条第(十四)项。

项: 已经按照相关条款履行相关义务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成交金额(公 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占公 (十六)审议批准以下关联交易事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5%以上且超 项:

过 3000 万元的交易,或者占公司最近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成交金额(除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以上的交易; 提供担保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 资产 5%以上且超过 3000 万元的交易,
或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
以上的交易,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 第四十一条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
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 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本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 (二)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 象提供的担保;

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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