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04
公告编号:2024-003
证券代码:832674 证券简称:泓利股份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珠海泓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 月 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 月 2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道勇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李道勇先生继续担任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任期将于 2024 年 2 月 8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
公告编号:2024-003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提名李道勇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李道勇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卢凤美女士继续担任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任期将于 2024 年 2 月 8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提名卢凤美女士继续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卢凤美女士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吴洁女士继续担任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任期将于 2024 年 2 月 8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提名吴洁女士继续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吴洁女士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
公告编号:2024-00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黄美莲女士继续担任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任期将于 2024 年 2 月 8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提名黄美莲女士继续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黄美莲女士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邓翠英女士继续担任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任期将于 2024 年 2 月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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