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19
证券代码:832674 证券简称:泓利股份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珠海泓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 月 1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道勇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0,0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李道勇先生继续担任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任期将于 2024 年 2 月 8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提名李道勇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李道勇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70,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卢凤美女士继续担任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任期将于 2024 年 2 月 8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提名卢凤美女士继续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卢凤美女士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70,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吴洁女士继续担任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任期将于 2024 年 2 月 8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提名吴洁女士继续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吴洁女士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70,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黄美莲女士继续担任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任期将于 2024 年 2 月 8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提名黄美莲女士继续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黄美莲女士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70,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邓翠英女士继续担任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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