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07
证券代码:832676 证券简称:先路医药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武汉先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时间、方式、召集人及主持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3月25日上午10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2676 先路医药 2024 年 3 月 18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选举陈蔚江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提名陈蔚江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陈蔚江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
(二)审议《关于选举郑友华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提名郑友华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郑友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
(三)审议《关于选举黄燕山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提名黄燕山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黄燕山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
董事的任职要求。
(四)审议《关于选举陈昊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提名陈昊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陈昊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
(五)审议《关于选举谢树伟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提名谢树伟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谢树伟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
(六)审议《关于选举宋萍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提名宋萍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宋萍女士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
(七)审议《关于选举陈利红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提名陈利红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 2024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陈利红女士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
(八)审议《关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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