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5-29
证券代码:832676 证券简称:先路医药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武汉先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5 月 20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蔚江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会成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数和审议内容均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武汉先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满足经营战略发展的需要,扩大公司经营规模,提高公司的竞争力,公司拟进行不确定对象的股票发行。本次股票定向发行价格拟为每股人民币 22.00
元,募集资金不超过 59,400,000.00 元(含 59,400,000.00 元),合计拟发行不超过 2,700,000 股。本次发行对象应当为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业务规则规定的能够参与本公司股票发行和交易的自然人、法人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为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及承担原料药生产任务的全资子公司的工程项目建设。
因公司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使用完毕,因此公司不存
在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形。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其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的《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因股东珠海多喜路医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多喜路”)为公司持股 5%以上主要股东,有可能参与本次定向发行,董事郑友华为珠海多喜路股东,故郑友华董事在本议案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定向发行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公司及子公司湖北多喜路制药有限公司拟开设募集资金专项帐户,该帐户将作为本次股票发行的认购帐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及子公司拟就以上定向发行募集资金的有关专户存放事宜,基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应业务范本,与主办券商、开户银行协商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以达到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的目的。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现有股东不享有本次股票定向发行优先认购权的议案》1.议案内容:
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第二十一条规定:“公司发行股票时,在册股东是否享有优先认购权,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决议中明确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因此,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及发行计划,公司建议本次发行的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不享有本次新增股份的优先认购权,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明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因股东珠海多喜路医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多喜路”)为公司持股 5%以上主要股东,有可能参与本次定向发行,董事郑友华为珠海多喜路股东,故郑友华董事在本议案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同意就公司发行股票后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的变更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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