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28
公告编号:2024-012
证券代码:832684 证券简称:天运股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德天运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广德天运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广德天运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暨关联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该议案具体内容,我们认为子公司安徽安健汽车天窗科技有限公司拟向安徽裕安盛平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1,000 万元贷款,由六安市金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公司、公司子公司合肥良骏汽车材料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潘建新为六安市金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以及子公司安徽安健汽车天窗科技有限公司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分行申请 4,000 万元贷款,由安健天窗以自有房产土地进行抵押担保,并由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潘建新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系因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产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潘建新提供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提供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告编号:2024-012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德天运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建伟、何银地、王式军
2024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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