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7-25
公告编号:2024-049
证券代码:832684 证券简称:天运股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德天运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广德天运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广德天运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选举董事长的选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被选举人潘建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长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本次董事长的选举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二、《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对本次聘任的总经理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的认真审核,我们认为,潘建新先生任公司总经理,具有相应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
公告编号:2024-049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三、《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对本次聘任的董事会秘书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的认真审核,我们认为,张陆贤先生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具有相应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四、《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对本次聘任的副总经理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的认真审核,我们认为,张陆贤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具有相应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五、《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对本次聘任的财务总监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的认真审核,我们认为,金云女士任公司财务总监,具有相应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告编号:2024-049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广德天运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建伟、何银地、王式军
2024 年 7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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