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8-25
公告编号:2023-028
证券代码:832687 证券简称:ST 京东农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江苏京东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警示函行
政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江苏京东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周泽清、顾澄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3 年 8 月 24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8 月 17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江苏京东农业股份有限 挂牌公司 挂牌公司
公司
周泽清 董监高 董事长
顾澄 董监高 时任董事会秘书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3-028
(一)违法违规事实:
截至 2023 年 4 月 30 日,挂牌公司未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违反了《非
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十二条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公司时任董事长周泽清、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顾澄未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五条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及相关人员应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整体的正常运营,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良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未涉及到财务罚款,未对公司财务产生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已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披露了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公司及相关责
任主体将认真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增强规范运作意识,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切实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23-028
《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江苏京东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周泽清、顾澄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105 号
江苏京东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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