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3-23
证券代码:832690 证券简称:百固科技 主办券商:上海证券
浙江百固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0 年 3 月 23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了使公
司决策程序化、科学化,提高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
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决策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
第四条 董事会议事决策的原则是:依法办事、民主讨论、充分论证、分项决
议、集体决策。
第二章 议事决策范围
第五条 董事会议事决策范围依据《公司章程》规定,主要包括:公司的重大
事项、重要人事安排、重大投资项目、大额资金借款、担保和抵押及
资本运作项目等。
第六条 重大事项是指: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挂牌、上
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
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
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
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
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通过制订或修改的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拟定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对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的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
以及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合理、有效等情况,开展讨论、评估工作;(十七)审议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交易(除提供担保、对外提供财务资
助外),但尚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
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20%以
上 30%以下(不含 30%);
2、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20%以上 30%以下(不含 30%),且超过 300
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发生的或者控股子公司之间
发生的交易,除另有规定或者损害股东合法权益外,或者是公司
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
受担保和资助等),免于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银行借款事项;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0%的限度内,根
据生产经营需要,董事会可以决定在一个会计年度内新增不超过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30%的银行借款权限。
(十九)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二十)公司对外提供担保;
(二十一)关联交易(除提供担保外):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
额在 50 万元以上,或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0.5%以上,且超过 300 万元的关联交
易,应当经董事会审议。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应当具备
合理的商业逻辑,应当经董事会审议。
(二十二)法律、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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