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22
公告编号:2019-017
证券代码:832693 证券简称:东鼎股份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东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1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9年4月4日以书面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王绍良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二) 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监事3人。
二、 议案审议情况
公告编号:2019-017
(一) 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在过去的2018年度,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和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积极有效地发挥了监事会的作用。监事会根据2018年工作情况编写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议案内容: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和《关于做好挂牌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挂牌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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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挂牌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模板》的规定,未发现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基本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外,全体监事会成员还列席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依法履行了监事的职责。
三、 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东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浙江东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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