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9
公告编号:2020-004
证券代码:832693 证券简称:东鼎股份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东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股本状况和资本公积的实际情况,考虑到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同时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浙江东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0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 2019 年年度报告,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30,475,748.21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31,603,972.74 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为 8,585,122.85 元(其中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为8,470,000.00 元,其他资本公积为 115,122.85 元)。
公告编号:2020-004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27,080,000 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6 股,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转增
3 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3 股,无
需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0 股,需要纳税)。
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送红股 6 股,转增 3 股。如股权登记日应
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采用分派比例不变对本次权益分派方案进行调整,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
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
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执行。
二、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 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分派方案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2 个月内实施。
三、 其他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尚需经股东大会批准后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告编号:2020-004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浙江东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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