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9
证券代码:832693 证券简称:东鼎股份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东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20 日 9 时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包含优先股股东,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2693 东鼎股份 2020 年 5 月 15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洪鹏、王蔚鸣律师(如有)。(七) 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详见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浙江东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和《浙江东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二)审议《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年4月29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为 2020-001)。
(三)审议《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年4月29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为 2020-002)。
(四)审议《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年4月29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为 2020-001)
(五)审议《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年4月29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为 2020-001)
(六)审议《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年4月29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为 2020-001)
(七)审议《关于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年4月29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为 2020-001)
(八)审议《关于预计 2020 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年4月29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为 2020-001)
(九)审议《公司拟向参股公司浙江冠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100 万元借款》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年4月29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为 2020-001)
(十)审议《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年4月29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司《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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