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1-14
公告编号:2021-003
证券代码:832693 证券简称:东鼎股份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东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为配合公司经营发展要求及战略规划,提高决策效率,经慎重考虑,浙江东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公司股
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4 日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依照相关规定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终止挂牌申请,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批准时间为准。
二、 对异议股东权益的保护措施
就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事宜,为
公告编号:2021-003
充分保护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其本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愿意对满足条件的异议股东所持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
股东;
2、未参加(亦未授权他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或者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就《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投同意票的股东;
3、在申请回购有效期限内,以下述指定的方式向公司提交有效的书面申请材料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要求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5、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6、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份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的情况;
7、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或自其知悉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以二者孰早为准)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停牌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行为。
满足上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的股份数量以其在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公告编号:2021-003
回购价格将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时的成本价格(考虑除权除息对股价的影响),具体价格及回购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三)回购有效期及申报方式与所需材料
自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披露之日(含当日)起
至终止挂牌后 15 个工作日内,为本次申请回购股份的有效期。异议股东应当在上述有效期限内将书面申请材料通过亲自送达公司(以亲自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顺丰快递寄送至公司(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并同时向下述指定的联系邮箱发送电子邮件(以电子邮件进入公司指定接收系统的时间为准)。书面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经股东盖章/签字的异议股东回购申请书原件;
2、异议股东取得所持股份的所有交易流水单(加盖证券营业部公章)或投资款银行流水单(加盖银行公章的);
3、异议股东的身份证明文件(自然人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本人签字,法人、其他组织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证券账户号码、异议股东有效的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对于未在上述期限内提交回购申请材料的股东,则视为同意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相关议案并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将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义务。
(四)争议调解机制
若因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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