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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1-29 17:06:59 股吧网页版
维冠机电: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1-29


证券代码:832694 证券简称:维冠机电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北京维冠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交易概况
(一) 基本情况

北京维冠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英纳奔萨电气设备河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英纳”)设立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1 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922MA0CW8PM37,法定
代表人:冯广维,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 万元整。

公司基于长远战略发展考虑,现拟将持有的河北英纳 100%股权转让给北京旭辉智储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以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2023 年 11 月 30 日为基准日,审计报告编号为:中名国成审字 2023
第 1176 号)所对应的净资产数值 16,588,164.97 元将公司在河北英纳拥有的 100%股权转让给北京旭辉智储科技有限公司。
(二) 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
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或出售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一)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851,063,996.70 元,净资产为 585,573,059.86 元。截至 2023 年 11
月30日,河北英纳总资产17,390,760.45元,净资产为16,588,164.97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总资产的 2.04%、净
资产的 2.83%。为此,公司本次转让交易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 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1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英纳奔萨电气设备河北有限公司 100%
股权的议案》,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根
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交易无需经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尚需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六) 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七) 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 交易对方的情况

(一)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北京旭辉智储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采育镇大皮营一村福营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吉相瑞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 交易标的情况
(一)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英纳奔萨电气设备河北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


3、交易标的所在地:河北省沧州市青县经济开发区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英纳奔萨电气设备河北有限公司,成立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1
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922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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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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