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7-23
公告编号:2021-015
证券代码:832695 证券简称:华航科技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郑州华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未按期实施权益分派的致歉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权益分派基本情况
郑州华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26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权益分派业务指南》第三条:“权益分派方案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2 个月内实施完毕,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以下简称 R 日)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后的 2 个月内,根据有关规定权益分派事项需经有权部门事前审批的除外。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本基数,均以 R 日股本数为准。”
受市场环境变化影响,公司因增产备料导致流动资金存在一定压力,本次权益分派未能在规定期限到期前实施完毕。截止本公告日,该权益分派方案尚未实施。
二、致歉说明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权益分派业务指南》的规定“挂牌公司未能在本指南第三条规定期限内实施权益分派的,公司董事会应于期限届满前披露关于未能按期实施权益分派的致歉公告,公告中应说明未按期实施的具体原因及后续安排。继续实施权益分派的,原则上应以已披露的在有效期内的定期报告财务数据作为权益分派依据,重新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于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2 个月内实施完毕”。
结合公司发展情况,公司计划继续实施权益分派,并以 2021 年半年度报告财务数据作为权益分派的依据,重新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2 个月内实施完毕。公司对未能按期实施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给投资者带来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郑州华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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