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01-28 15:56:04 股吧网页版
青雨传媒: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1-28


证券代码:832698 证券简称:青雨传媒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东阳青雨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涉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信息,会计师事务所应保证其提供、报送或披露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聘任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1 年年度的审计机构。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20 年 7 月 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上清路 20 号

首席合伙人:顾旭芬

2020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41 人

2020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89 人

2020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0 人

2020 年收入总额(经审计):7,659.85 万元

2020 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5,237.88 万元

2020 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0 万元

2020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 家

2020 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 家

2020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 行业门类

无 无

2020 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 行业门类

无 无

2020 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0 万元

2020 年挂牌公司审计收费:0 万元

2020 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 家

2020 年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2,290.92 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00 万元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
尤尼泰振青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尤尼泰振青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没有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尤尼泰振青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IAPA 执业会计师国际联盟成员所,前身为青岛市税务局于 1994 年组建的振青会计师事务所,1999 年底脱钩改
制为振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7 年整合尤尼泰税务集团会计资源,更名为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20 年经财政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审核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

组建以来,事务所始终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本着优质高效的宗旨,积极拓展业务范围,先后在北京、上海、深圳、广东、江苏、山东、浙江、河南、四川、福建、湖南、陕西、贵州、甘肃和宁夏等地设立了二十余家分支机构,建立了覆盖全国大部分地域的服务网络。在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关怀下,2004年以来多次进入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的全国百强事务所之列,多次荣获“山东省先进会计师事务所”、“山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先进党组织”等荣誉称号,先后入选科技部、环保部、卫健委、北京、上海、广东、浙江、湖南、宁夏和山东等中央部委及各省、市政府备选库,以及中石化、国家电网、中石油、中铁集团、绿地集团、保利集团、中航油、中车集团和中煤集团等世界 500 强企业备选库,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和破产管理人名录,进入证监会首批46 家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

转制后的事务所已在人事、财务、业务、技术标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实现了一体化管理,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治理架构和组织体系,事务所最高权力机构为合伙人大会,决策机构为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并设有多个专业委员会,包括:战略发展及业务规划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与质量控制委员会、人力资源及薪酬考核委员会、财务及预算管理委员会、专业技术及信息化委员会等,不仅能够为上市公司、金融保险企业和大型国有企业提供各类审计服务,还可为中国企业境外投资和外商企……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