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08-29 16:08:32 股吧网页版
达瑞生物:资金管理办法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8-29


证券代码:832705 证券简称:达瑞生物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广州市达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公司 2022 年 8 月 28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广州市达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保证货币资金安全,提高货币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风险,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货币资金管理范围包括投资性资金、筹资性资金、经营性资金。

1、投资性资金指对外投资及投资收益、固定资产投资、无形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投资等资金的收入与支出;

2、筹资性资金指公司为了弥补经营过程中的资金缺额,向金融机构或其他法律主体筹集或归还的资金等;

3、经营资金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税负,以及其他和经营活动相关的资金收入与支出,主要表现为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应收应付款项、存货等。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的货币资金,其表现形式主要包括:

1、现金,是指公司库存的现金,不包括公司各部门借用的、尚未报销的备用金。

2、银行存款,是指公司存入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存款。

3、其他货币资金,是指公司的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 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等形式的货币资金,以及其他包括人民币和按国家有关法规允许公司保管或存放的外币。

第二章 授权与批准

第四条 集团内部资金往来审批。为提高集团内部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对同一家公司不同银行账户之间、纳入合并范围内的母子公司之间、总分公司之间以及所属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授权给财务总监进行审批。

第五条 审批权限对外支付资金的申请,超过 1000 万元以上的,由公司总经
理报董事会审批。1000 万元(含 1000 万)以内的资金支付,由公司董事长审批。对于 5 万以下的对外支付资金可根据情形由总经理审批。

本规定所设权限的金额为同一笔业务发生费用总额,严禁将同一笔业务分次报销。

本规定所设权限的金额针对的是重大交易(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或者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行为),股东会、董事会另行授权情形除外。关联交易金额参照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审批标准。

第六条、财务审核。财务部门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对资金支付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进行审核。

第七条 资金支付须严格按照支出性质逐级审核或审批,严禁越级审核或审批。如果申请人因工作或其它原因未能及时发起支付申请,申请人可以授权其他公司内部人员代理发起支付申请流程,但该申请仍需按照支出性质提交所属部门
相关人员审批。如果申请人为某权限审批人,严禁其授权部门下属人员发起申请,再由自己审批。

第八条 本规定仅适用于在资金实际支付时的审批(包括借支和备用金),不能替代合同会签、可行性评估、费用申请等前置审批程序。若该项支出按相关规定需要进行前置审批,则需完成所有前置审批程序后方可启动本支付流程。

第九条 对外投资款项的支付审批标准按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条 公司通过向符合规定的投资者发行证券(包括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债券、权证等)所募集资金(包括由募集资金所产生的利息收入、理财收益等)需同时遵循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执行。

第三章 股东单位资金往来管理

第十一条 加强对股东单位的资金往来管理。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对公司日常资金收支行为进行监控,防止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损害公司的利益。

第十二条 公司在与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发生经营性业务和资金往来时,应严格监控资金流向,防止资金被占用。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第十三条 公司不得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