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5-24
公告编号:2023-089
证券代码:832724 证券简称:江苏三鑫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江苏三鑫特殊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诉人(原审被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3 年 5 月 22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3 年 5 月 22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2023 年 5 月 22 日,公司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通知,公司与上
海地固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已于
2023 年 05 月 22 日立案受理,案号为(2023)苏民终 816 号。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上诉人(原审被告)
姓名或名称:江苏三鑫特殊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希尧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本公司
2、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
姓名或名称:上海地固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3-089
法定代表人:张继红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江苏三鑫特殊金属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公告(补发)》(公告编号 2021-009)及 2023 年 4 月 6 日在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江苏三鑫特殊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8)。
公司因不服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向江苏省
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上诉人(原审被告)江苏三鑫特殊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出具《民事上诉状》,提出以下上诉请求:
1、撤销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苏 01 民初 3323 号民事判决第
一项,改判三鑫公司支付上海地固岩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固公司)工程款 7,316,161.03 元;
2、撤销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苏 01 民初 3323 号民事判决第
二项、第三项;
3、维持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苏 01 民初 3323 号民事判决第
四项;
4、一、二审案件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鉴定费、保全费)由地固公司负担。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其他进展
2023 年 5 月 22 日,公司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通知,公司与上
海地固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已于
公告编号:2023-089
2023 年 05 月 22 日立案受理,案号为(2023)苏民终 816 号。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未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会积极应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将依法采取措施积极维护公司的权益,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按谨慎原则进一步评估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的影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积极妥善处理本次诉讼及带来的影响,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通知。
江苏三鑫特殊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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