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8
公告编号:2024-009
证券代码:832724 证券简称:江苏三鑫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江苏三鑫特殊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三鑫特殊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现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和颁
布的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履行了必要的法律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及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
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4-009
三、《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公司预计的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该议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和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授权使用公司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将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
形。
我们同意《关于授权使用公司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并且有长期担任国内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经验, 能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依据相关会计准则开展工作。现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情形,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 2023 年
公告编号:2024-00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拟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公司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是基于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及现阶段发展情况,经过公
司充分研究讨论并审慎决定的。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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