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0
公告编号:2022-013
证券代码:832731 证券简称:精通科技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精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1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
规定,以及财政部 2006 年 2 月 15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
(财会〔2006〕3 号)的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07 日发布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
会(财会〔2018〕35 号)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收入
准则。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告编号:2022-013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
(三)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情况。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情况。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无。
公告编号:2022-013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2021)年 12 月 31 日和(2020)年度
项目 影响比
调整前 影响数 调整后
例
资产总计 117,203,620.83 0 117,203,620.83 0%
负债合计 33,128,525.40 0 33,128,525.40 0%
未分配利润 29,750,132.20 0 29,750,132.20 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81,627,469.17 0 81,627,469.17 0%
少数股东权益 2,447,626.26 0 2,447,626.26 0%
所有者权益合计 84,075,095.43 0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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