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19
公告编号:2023-010
证券代码:832731 证券简称:精通科技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精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3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一)根据财政部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
(财会[2021]35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5 号”),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
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行“解释第
15 号”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
财政部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
[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6 号”),其中就“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以及“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作出规定,公司自公布日起施行。执行“解释第 16 号”的相关规定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
公告编号:2023-010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
(三)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情况。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情况。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无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项目 (2022)年 12 月 31 日和(2022)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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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比
调整前 影响数 调整后
例
资产总计 124,619,072.81 0 124,619,072.81 0%
负债合计 39,515,086.59 0 39,515,086.59 0%
未分配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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