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公告编号:2024-009
证券代码:832731 证券简称:精通科技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精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4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 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
〔2023〕21 号,解释 17 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 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三方面内容进行进 一步规范及明确。公司相应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告编号:2024-009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三)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 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利益情况。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 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利益情况。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本次会计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符合法律法规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无重大影响,无需追溯调整。
六、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精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浙江精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公告编号:2024-009
浙江精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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