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8
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4 年 8 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第三章 股份......2
第一节 股份发行...... 2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4
第三节 股份转让...... 5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7
第一节 股东......7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10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6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8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9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22
第五章 董事会......27
第一节 董事......27
第二节 董事会...... 30
第三节 董事会秘书 ...... 35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6
第七章 监事会......38
第一节 监事......38
第二节 监事会...... 39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40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40
第二节 内部审计...... 41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42
第九章 通知......42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43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43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44
第十一章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46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47
第十三章 附则......48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系于 2014 年 12 月由 12 名股东以发起方式设立,
经江苏省连云港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为: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 29 号,邮政编码:222047。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821.066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长期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十一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公司主业致力于内分泌领域药物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为患者寻找和提供更安全、更有效的药物,奉献于人类的健康和幸福。守法经营,确保企业经营获取合理利润和持续、稳定的经营能力。履行企业法定社会责任。努力将公司打造成为以内分泌领域药物为特色的知名的、专业的、领先的制药企业。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片剂、硬胶囊剂、原料药(盐酸吡格列酮、那格列奈)的研发、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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