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9
公告编号:2020-017
证券代码:832748 证券简称:豫新股份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洛阳豫新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时间、方式、召集人及主持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22 日上午 9 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公告编号:2020-017
普通股 832748 豫新股份 2020 年 5 月 2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河南九都律师事务所孙晓书、杨鸿超律师。
(七)会议地点
洛阳豫新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0-007、2020-008)。
(六)审议《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为保证公司经营对流动资金增长的需求,同时更好地兼顾股东的长远利益,根据公司 2020 年的经营计划,公司 2019 年度利润不进行分配。
(七)审议《关于续聘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拟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确定审计费用。(八)审议《关于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议案》
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2017 年修订)》(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 年修订)》(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
第 24 号——套期会计(2017 年修订)》(财会〔2017〕9 号),于 2017 年 5
公告编号:2020-017
月 2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财
会〔2017〕14 号)(上述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
行前述新金融工具准则。
(九)审议《关于以公司土地使用权抵押向银行取得短期借款的议案》
以公司土地使用权抵押向银行取得短期借款。
(十)审议《关于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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