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5-23
证券代码:832754 证券简称:商安信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商安信(上海)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说明。会议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6 月 11 日 10:00。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2754 商安信 2024 年 6 月 6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上海市普陀区凯旋北路 1188 号 B 栋 1101 室商安信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为增强投资者信心和提升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同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和员工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发展趋势等因素,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 1500万元以要约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 1,428,571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不高于 2.06%,回购价格为 10.50 元/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具体详见《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二)审议《关于开立回购专户并办理履约保证手续的议案》
根据《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同意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下简称回购专户),并在中国结算办理履约保证手续。该回购专户只能用于购买本公司股份。公司不得使用公司普通证券账户买卖本公司股份。
(三)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根据《公司法》《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拟修订公司章程第二十三条有关内容,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第二十三条 公司依照第二十一条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 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 1 年内转让给职工”
修订后:“第二十三条 公司依照第二十一条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四)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项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顺利实施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办理开立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履约保证手续以及相关手续;
(二)办理本次股份回购过程中涉及的申请及程序性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就本次股份回购向全国股转公司、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等机构申请办理要约回购证券代码、查询预受要约结果、申请划转预受要约股份;
(三)制作、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四)决定聘请相关中介机构;
(五)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具体的回购时机,具体实施回购方案;
(六)为落实有关监管审核意见、实施权益分派、因回购股份规则发生变化或者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对本次股份回购方案进行相应调整,但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明确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除外;
(七)根据本次股份回购结果,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如有);
(八)与本次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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